近日,中共中央宣传部印发表彰决定,对第十六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作品进行表彰。授予电影《我和我的祖国》、电视剧《跨过鸭绿江》、图书“足迹”系列等12部作品“特别奖”;授予《秀美人生》(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陕西省委宣传部选送)等12部电影作品、《山海情》等18部电视作品、彩调剧《新刘三姐》(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选送)等17部戏剧作品、《中国北斗》等8部广播剧、《领航》等11首歌曲和《远去的白马》等19部图书,共85部作品“优秀作品奖”;授予北京、河北、辽宁、吉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湖北、广东、海南、四川、陕西、宁夏、新疆等17个省区市党委宣传部“组织工作奖”。
据悉,本届“五个一工程”主要评选表彰2019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首次播映、上演、出版的优秀作品,获奖的97部作品是从全国报送的750余部作品中经过层层严格评审程序精选出的,充分反映了近三年来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的丰硕成果。评选工作遵循严格的评选规则和评选程序,坚持正确导向和作品质量第一,尊重专家评委和群众意见。本次评选工作,通过20多家单位和机构推荐了数百位权威专家组成专家评委库,随机抽选后与部分社会音乐人、商业互联网平台代表、基层单位群众代表共同组成评审委员会,承担作品的集中评选工作,评选结果通过媒体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充分体现了评选工作的公正、公开、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