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汽车消费回升和潜力释放,28日,山西省商务厅等17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的通知》(下称《通知》),推出14条具体举措,涉及支持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加快活跃二手车市场等6个方面。
《通知》要求,促进新能源汽车跨区域自由流通。各部门要加强汽车领域反垄断监管执法,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维护相关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各部门要大力发展和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全面落实新能源公交车购置补贴、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停车费减免、通行便利、路权保障等支持政策。同时,深入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市出台下乡支持政策,对接整车生产企业积极参加汽车下乡活动,引导企业加大活动优惠力度,促进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消费使用。
充电设施建设方面,各部门要加快推进居住社区、停车场、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货运枢纽等充电设施建设。鼓励充电运营企业提供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与维护等有偿服务。
汽车消费方面,《通知》指出,各部门要鼓励组织开展各类汽车展销和惠民消费促进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市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汽车下乡”巡展等活动,进一步挖掘汽车消费潜力。
《通知》还要求加快活跃二手车市场。相关部门要对从事新车销售和二手车销售的企业,经营范围统一登记为“汽车销售”,按有关规定做好备案。同时完善二手车发票管理,促进二手车商品化流通,便利二手车转让登记。
优化汽车使用环境方面,相关部门要推进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切实提升城市停车设施有效供给水平,加快应用新技术新模式,推动停车资源共享和供需匹配;发展汽车文化旅游等消费,鼓励有条件的市举办汽摩运动等系列赛。
汽车金融服务方面,相关部门要加大对汽车消费信贷支持力度;鼓励保险机构积极承保新能源汽车保险业务;鼓励融资租赁企业加强与汽车生产企业、汽车销售企业合作,大力发展租赁业务,减费让利,为汽车消费者提供更多金融服务。
据了解,《通知》自发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