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侨网2月7日但 据泰国《世界日报》报道,泰国政府公报网站2月6日刊出新公告,由内政部修订的新法规出台,特许更多产业、事业项目的外籍人士申请在泰经营、投资、就业和长期居留,以振兴泰国产业经济,并与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之前的规定相符。
泰国内政部关于高技能型外籍人士、投资商、管理层和初创企业业者特许在泰居留“第3号法规”列入政府公报之后,从2月3日起正式生效。该公告针对之前内政部于2019年2月26日出台的“第2号法规”进行了修订,增加了外籍人士在泰申请长期居留和就业的产业及事业类别,使更多的外籍人士能申请在泰长期居留和就业,并符合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关于刺激经济与投资和吸引高潜能外籍人士在泰定居的政策与规定。
依照该公告,符合条件的外籍人士可以按照该法规申请在泰长期居留和就业,将获得特别批准,特别是泰国政府公布的高需求及高端产业的高等技能技术人员、投资商、高管以及初创企业业者,在泰投资经济国家发展目标型产业或事业,包括以下18项产业类别:
1、汽车产业
2、电子产业
3、高质量型旅游产业
4、农牧食品与生物科技产业
5、自动化和机器人产业
6、运输及物流产业
7、石油化工及化工产品产业
8、数字化产业
9、医疗产业
10、国防产业
11、直接支持循环经济的产业产业,例如再生能源、垃圾转化成能源以及水资源管理产业
12、航空、航空器和空间产业
13、科技方面的人力资源开发事业
14、环保与替代能源管理事
15、高科技、创新和初创企业生态环境管理事业
16、目标科技发展事业
17、国际贸易中心事业
18、纠纷仲裁服务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