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利率多少?住房套数如何认定?
区直住房公积金中心解答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
目前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是多少?公积金借款人住房套数(次数)如何认定?……近日,不少市民咨询了公积金的相关问题,广西区直住房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区直中心)相关负责人就热点问题进行了解答。
公积金贷款利率和住房套数认定分不同情形
黄先生和爱人都在南宁工作,均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今年1月,他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但由于其在南宁市已有一套住房,他的贷款如何认定?
对此,相关负责人解释,根据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等规定,黄先生的情况属于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冯先生10年前曾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经结清。如今,冯先生在南宁市新购了一套住房,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该如何核定其贷款?
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等规定,冯先生的情况属于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记者了解到,目前南宁各大银行首套房贷款利率依旧维持在3.7%,二套房贷款利率则保持在4.9%。不少市民关注公积金贷款利率应该是多少?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规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按照以下利率执行: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期以下(含5年)和5年期以上分别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期以下(含5年)和5年期以上分别为3.025%和3.575%。
相关负责人表示,住房公积金房贷利率调整后,缴存职工的月还款额将发生变化,借款人可以通过区直中心的个人网上服务大厅或“手机公积金”App查询月还款计划;组合贷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部分请咨询贷款银行。
6家银行网点可办理公积金业务
近日,在招商银行东盟商务区支行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窗,市民蒋先生从进门到提取资金到账,不到10分钟便办理完住房公积金退休提取业务。
据介绍,为持续优化政府服务,区直中心在合作银行服务网点设立了住房公积金业务服务专窗,缴存职工可就近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截至目前区直中心已经在招商银行东盟商务区支行、工商银行民族支行、工商银行个贷中心、建设银行东宝路支行、中国银行广西区分行营业部、农业银行南宁古城支行等6家银行已经开设住房公积金业务服务专窗。另据透露,接下来,区直住房公积金中心继续扩大业务承办服务网点建设,为广大缴存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住房公积金服务。
目前,在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服务专窗可以办理购房提取(购买南宁市商品房、二手房)、偿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提取、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提取、租房提取、离退休提取、出境定居提取、离职提取及商品房、二手房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组合贷款等住房公积金业务。
(记者 凌剑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