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逃费小车被查处
逃费车主接受行政处罚
日前,一辆小轿车通过屏蔽、调换通行卡等方式逃缴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被查处,司机李某被行政处罚2000元,并责令其补交逃缴、少缴的车辆通行费。
据了解,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九支队接到举报称:一辆小轿车通过涉嫌屏蔽、调换通行卡的方式逃缴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开展调查。
据调查,该小轿车驾驶员李某在通行高速公路时以短途通行卡替换长途通行卡的方式逃缴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据小轿车驾驶员李某供述,其驾驶车辆行驶高速公路,在即将出高速公路收费站时,提前联系附近进站的另一车辆交换高速公路通行卡,以短途通行卡出站,以达到少缴通行费的目的。通过高速公路收费系统对该车的通行数据进行筛查,执法人员查到该车今年以来一共偷逃通行费5次,逃缴、少缴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共计1100元,当事人李某对上述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当事人李某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依据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应依法对当事人李某进行行政处罚罚款2000元,并责令补交逃缴、少缴的车辆通行费。
交通执法人员表示,将继续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违法行为,全面净化高速公路的运营秩序。
(通讯员覃之豪、肖进、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