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记者从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举行的“以高质量民生保障奋力谱写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新篇章”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2年,全区集中养育孤儿和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422元和1022元,全区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3.5亿元;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分别达100%、68%;全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达1.28万家,养老床位数达26.27万张。
基本民生保障精准有力——
加快构建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格局。截至2023年3月底,全区共有城市低保对象38万人,农村低保对象234.4万人,城乡特困供养对象25.6万人,其中属于脱贫人口并纳入低保和特困供养救助范围的有147.2万人。
持续推进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建立自治区、市、县三级未保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在全国率先开通12345热线未成年人保护专线,建成“广西未成年人保护综合服务智慧云平台”。
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2022年,全区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0367万人次,寻亲成功1642人,完成落户安置601人。
基层社会治理充满活力——
扎实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全区145个800人以上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实现便民利民“九个中心”全覆盖。优化村(居)民委员会内设组织架构,推动全区村(居)民委员会下设公共卫生委员会覆盖率达100%。
加强慈善治理和志愿服务体系建设。深化“五社三站”融合发展机制创新和实践探索,依托“三站”培育带动志愿者骨干5.8万名,链接慈善资源4500多万元。
积极推动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2022年各级行业协会商会减免企业会费2.77亿元,1万多个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实施项目5000多个、投入资金10.16亿元,惠及群众800多万人。
基本社会服务提档升级——
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实施“1521”养老服务示范工程建设,建成100个县级以上示范性养老机构、135个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51个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先后创建“中国长寿之乡”35个、老年人宜居社区50个,评定四级和五级养老机构36家,完成60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和3500张家庭养老床位建设。
提升公共服务保障能力。连续举办全区性骨灰撒海活动10次、花坛葬102次,为群众节省丧葬费用3.7亿元。深化婚俗改革试点,实现婚姻登记“全区通办”。(记者 何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