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已十年 竟被陌生男子起诉离婚

法治|来源:南国早报2023-05-06 11:20:54|网络编辑:罗娴子

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王斯 通讯员蒋祖运)南宁的李女士与丈夫王某感情很好,去年底却突然收到法院的传票——安徽男子张某要求和她离婚。凭空多出一个“丈夫”,这是怎么回事?5月4日,南宁市江南区法院通报,确认李女士的身份遭他人冒用,判决驳回张某的起诉。

2022年底,李女士收到南宁市江南区法院的一张“离婚纠纷”传票,原告是安徽人张某。张某在起诉状中要求与李女士离婚,并提供了李女士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以及两人在安徽省登记结婚的相关材料。张某说,2013年,他与李女士在安徽省经人介绍相识,并于同年10月登记结婚,结婚一年后,李女士负气离家出走,至今一直未回。

张某的起诉让李女士感到莫名其妙,她到庭后发现,自己根本就不认识这个张某。李女士向法庭提交了户口簿、结婚登记材料及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证明自己的丈夫是王某,双方于2013年4月登记结婚,且生有一女。李女士认为,张某提交的户口簿是伪造的。

原来,2010年11月,李女士遗失了身份证,并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法院认为,原被告均确认相互不认识,属于他人冒用李女士的身份与张某进行结婚登记。因被告的主体不适格,法院依法驳回张某的起诉。张某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撤销该婚姻登记行为。

主办法官表示,李女士的身份被他人冒用,与张某并无结婚的意愿,甚至素不相识,该婚姻不满足有效婚姻的要件。此外,这一情形不属于无效婚姻,也不符合起诉离婚的条件,当事人只能通过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来获得救济。法官提醒市民,市民的身份证丢失后,应及时办理挂失,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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