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 (记者/奚振海 通讯员/蓝必贤)为落实化妆品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5月24日,自治区药监局开展全区化妆品备案人法律法规培
训,全区各化妆品注册备案人(含生产企业)负责人、质量安全负责人和生产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参加。
本次培训聚焦落实化妆品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结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围绕相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既讲理论知识和法律法规,也讲生产经营实操实务,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强化典型案例分析。培训紧贴广西化妆品监管实际及产业需求特点,针对性、实用性强,解决了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引导、促进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升行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