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政部统一部署,自2023年6月1日起,广西等21个省(区、市)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届时,一方或双方户籍地在广西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在广西范围内任意一个婚姻登记机关(不含涉外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无需再提交居住证。双方户籍地均非广西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在广西范围内的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
据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精神,着力解决群众办理婚姻登记“多地跑”“多次跑”等难点堵点问题,满足群众异地办理婚姻登记的需求,广西早在2022年就先后实现了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市通办”“全区通办”。截至今年5月25日,全区婚姻登记“跨区域通办”累计办理3.793万对。(记者 何明华 通讯员 安忠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