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5月29日电(记者冯家顺)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生态环境部29日发布7件依法严惩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犯罪典型案例。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介绍,2020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对污染环境犯罪案件提起公诉7600余件18000余人。全国生态环境部门共查处涉危险废物和自动监测数据环境违法案件1.8万余件、罚款近17亿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3071起。
记者了解到,针对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长期以来存在的范围广、发现难、治理慢等问题,从2020年开始,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重点惩治非法收集、利用、处置废矿物油和跨行政区域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2021年,三部门将重点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纳入打击范围,2022年又将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纳入专项行动。
据了解,这7件依法严惩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犯罪典型案例分别是:浙江省台州市蔡某喜等49人利用网络平台跨省处置铝灰污染环境案、山东省青州市刘某刚等44人非法处置废铁桶污染环境案、北京市密云区夏某江等5人“洗洞”污染环境案、天津市武清区李某文等26人跨省处置废铅蓄电池污染环境案、上海市青浦区谢某华等3人非法处置废料桶污染环境案、江西省南昌市戴某兵等3人非法处置副产盐污染环境案、重庆市永川区邬某渐等8人非法处置含油泥浆污染环境案。
据最高检第一检察厅负责人介绍,这批典型案例不仅涉及废铝灰、废弃桶、废铅蓄电池、含油泥浆等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犯罪常见多发领域,还涉及矿洞“洗洞”、医药化工企业副产盐等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犯罪攻坚领域,大多关注个案背后的行业问题,对于增强群众法治意识、预防违法犯罪具有警示教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