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执法检查
进一步推动全区森林防灭火工作
今年3月至5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检查组分别深入南宁、桂林、防城港、钦州、玉林、河池、来宾、崇左等市及其所辖17个县(市、区)开展执法检查,组织部分成员赴云南、贵州,考察学习两省在森林防灭火工作方面的经验做法。
据了解,自2016年10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施行以来,全区森林火灾起数呈下降趋势,森林火灾由最高的2015年946起,下降到2022年114起,2021年以来连续两年没有出现人员伤亡事故。
广西探索提高破案率举措,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和举报制度,开展综合执法监管,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实施以来,全区共查处森林火灾刑事案件2031起。近年来,全区各级公安机关森林火案破案数、破案率呈逐年提高态势,2022年森林火案破案率达71.86%,创近6年来新高。
(记者:裴文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