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兴安红色文化 助力文明城市创建
——访兴安县委书记贲黄文
共建文明城市 共享幸福生活
“一把手”谈创城
本报记者 李家健 通讯员 唐 华
“当前,兴安县正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并与兴安历史和红色文化相结合,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扎实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近日,桂林市兴安县委书记贲黄文在接受本报专访时表示。
兴安县坚持把文明城市创建作为“一把手”工程,县四家班子主要领导靠前指挥,构建“领导小组主导、县创城办统筹、成员单位落实、干部群众参与”的大创建格局,用好绩效考核“指挥棒”、督查激励“利剑”作用,严格落实周例会、联席会议、督查通报、错情记录及约谈激励等工作机制,实施督查周例会与“红黑榜”通报制度,推动创建工作常态长效。
对照创建体系和目标要求,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三张清单”,将责任分解到岗、细化到人,做到全县一盘棋。扎实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聚焦问题短板和群众所需,深入开展“一月二专题”“十项专项整治”“十项提升”等行动。去年至今,全县消除“飞线充电”隐患360处;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整治活动36场次;改造老旧小区19个、背街小巷37条;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检查50次,综合巡查28次;对4个集贸市场进行了规范管理;完成198个小区空中缆线整治。
坚持把常态化组织志愿服务活动作为引导群众参与创城的重要形式,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和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点,开展各类主题活动近万场。充分利用融媒体平台、主要街道路口、公共场所等宣传阵地,打好线上线下宣传“组合拳”,去年以来发放《市民文明手册》等资料约25万份,引导市民广泛参与,营造了全域共建共创的浓厚氛围。同时,不断深化思想引领和文明熏陶,弘扬兴安历史文化和红色文化,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奋力谱写“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美丽兴安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