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宁主持召开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时强调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推动全面依法治区工作高质量发展
蓝天立 孙大伟出席
6月3日,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主任刘宁主持召开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学习贯彻中央有关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副主任蓝天立,自治区政协主席孙大伟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上来,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广西,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提供高质量法治保障。
刘宁强调,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依法治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广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动全面依法治区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全力优化法治环境,充分发挥法治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在法治化轨道上防范化解各类风险。要抓住“关键少数”,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进一步优化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机制,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
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副主任、办公室主任何文浩传达中央有关会议精神。自治区四家班子有关领导和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记者 裴文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