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听取和审议“两院”专项报告前专题调研座谈会,听取自治区“两院”及有关部门的情况汇报,并座谈交流。
会上,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介绍了关于全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介绍了关于全区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情况,自治区公安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审计厅、林业局汇报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支持配合“两院”工作相关情况。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强调,要提高认识,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像爱护健康、珍视生命一样爱护生态环境。要主动担当、履职尽责,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提高环境资源审判质效;人民检察院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积极发挥部门职责作用,推动形成工作合力。要发挥典型案件引导作用,加强以案释法,深入开展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法治宣传。要精心准备、深入调研,坚持问题导向、推动问题解决,切实保证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的监督实效,助推我区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
(记者 陶启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