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北海市检察机关围绕民生主线,积极探索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打造涉海涉渔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三行合一”新模式,让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出得去、稳得住、有收入”,为平安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A 部门联动 海上全程监管
“感谢检察机关履职为民,帮助我们获准出海,及时解决我们的生计问题。”日前,北海市检察院检察官到出海而归的社区矫正对象渔民张某船上回访,了解出海情况,张某由衷向检察官致谢。
在北海,有一些渔民因非法捕捞等犯罪被判缓刑,需接受社区矫正监管。这些渔民普遍年龄较高、谋生手段单一,再就业极为困难。不能出海打渔意味着失去经济来源,易诱发各种矛盾,影响社会稳定。“惩治犯罪是手段,开展矫治让他们重新回归社会才是目的。”北海市检察院检察长戴丽萍说。该市检察机关依法履职,督促社区矫正机构对符合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批准出海,同时堵塞海上脱管风险,做好犯罪矫治,实现依法“放行”、监督“随行”、守法“出行”。
由于海上情况多变,传统的监管手段容易发生脱管风险,北海市检察机关与多部门共建联动机制,引入科技、数据等资源,实现海上监管动态化、常态化、智能化。为解决远海手机无法上网、电话信号不稳定等问题,推动相关部门为社区矫正对象的渔船安装“宽带卫星通信终端”,便于社区矫正机构实时获取位置信息进行监管。借力海洋、渔业部门的北斗定位系统,实现海上远程作业全程轨迹监控,及时发出风险提示,对失联的社区矫正对象查找、救援。
北海市检察院联合市中级法院、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洋局和北海海警局等七部门共同印发《关于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监管监督的若干意见(试行)》。该机制覆盖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的交付执行、执行变更、监督管理、解除终止等各个环节,实现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工作从决定到终止的全程动态法律监督。
检察机关通过公开听证或听取特约检察员、特邀检察官助理意见等形式,充分审查论证风险,提前做好应对预案。2022年9月,银海区检察院围绕是否批准社区矫正对象张某父子外出到广东、海南等跨区域海域进行捕捞作业的申请,组织公开听证会,联合渔业协会、海洋局、律师事务所的听证员对申请人外出行为进行风险评估,有效防止可能出现的脱管现象,最后向司法局发出批准张某父子外出捕鱼的检察建议获采纳。
B 牵线搭桥 解决就业问题
北海市检察院推动市司法局、市海洋局共同建立了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就业培训基地,旨在帮助无渔业背景的社区矫正对象学习出海技能,通过免费为其进行出海培训,帮助其取得市行政审批局发放的“船员证”。目前已有14名社区矫正对象完成培训并通过考试,成功取得“船员证”。
为帮助无业的社区矫正对象解决就业问题,市检察机关积极推动社区矫正机构搭建“海上人力市场”,联合渔业协会主动掌握船主用工需求和愿意雇佣社区矫正对象的意愿,一对一牵线搭桥,促成船主和船员结为相互监督的对子,既解决了船主的用工难问题,又解决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就业问题。
积极开展法治教育,做好犯罪矫治。联合司法局、海洋局等部门在微信群上打造“云上法治课堂”,开展法律法规、警示案例学习,并联合司法局在合浦县成立涉海涉渔社区矫正教育培训基地,引导社区矫正对象依法作业,筑牢守法思想防线。教育培训基地汇集检察官、司法行政人员等讲师资源,实现对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高效管理。
C 创新方式 实时灵活监督
6月7日,在合浦县涉海涉渔社区矫正教育培训基地,一位特殊的“讲师”走到台前,他就是社区矫正对象庞某。在检察机关的帮助下,他已获批出海打渔,生计有了着落,此次现身说法,以亲身实例帮助其他社区矫正对象改造思想、纠治行为。
北海积极探索涉海涉渔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逐步形成有特色的检察经验。渔船人员流动性大,渔民时常更换受雇渔船,人员实时监管成一大难题。北海市检察机关积极推动社区矫正机构创新监管方式,将船主、船员纳入社区矫正监管小组,通过签订社区矫正责任书,明确社区矫正小组成员的责任和义务,由社区矫正小组督促社区矫正对象在出海期间遵守管理规定,发现其有违法犯罪或违反管理规定行为的,立即向社区矫正机构报告,做到实时、灵活监督。
鱼群具有流动性,社区矫正对象有时需跨区域作业,北海市检察机关建议社区矫正机构在审批时注明所跨的具体市、县,以经纬度为主要区域界线,确定海上作业范围。为确保社区矫正对象在出海时保持正常学习,北海市检察院打造线上“海课堂”,持续提供优质的法治宣传产品,实现宣传教育全覆盖。
“检察机关立足社会治理难点、堵点问题,依法能动履职,将涉海涉渔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融入海洋治理现代化工作,为渔民打通向海之路,有力推动品质北海、魅力北海建设。”市人大代表吴方权说。(记者 黄伟 通讯员 陈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