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闭幕
通过自治区无线电管理条例等
刘宁主持并讲话
7月27日下午,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在广西人民会堂闭幕。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宁主持闭幕会并讲话,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重要要求,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把学和做结合起来、把查和改贯通起来、把破和立统一起来,推动主题教育不断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常委会组成人员71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自治区无线电管理条例、关于修改自治区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决定;表决批准了南宁市爱国卫生条例、南宁市违法小广告查处规定、南宁市志愿服务条例、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查处非法开采海砂的规定、钦州市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条例、玉林市北流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崇左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条例,恭城瑶族自治县瑶医药发展条例,富川瑶族自治县瑶医药发展条例;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2022年自治区本级决算的决议、关于批准2023年自治区本级财政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2、4、6、7、14号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会议还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在会议完成有关表决事项后,刘宁强调,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贯通起来,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重点抓好专项整治,及时开展问题清单“回头看”,认真筹备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努力做到全面学习、系统掌握、融会贯通,把理论学习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真正掌握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切实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要全力督促全年经济目标任务落实落地。紧密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安排,聚焦全区经济工作中心和全局,准确把握当前经济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依法依规加强对经济运行、重大项目建设、财政资金使用等领域的监督,确保自治区党委确定的经济政策和发展举措落到实处,全力督促各地实现年初确定的各项经济目标任务。要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上持续用力。充分发挥人大职能,持续加强生态环境立法和监督,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助力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坚决筑牢祖国南方重要生态屏障。要推动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发展的法规制度,扎实做好将湿地保护、红树林资源保护、森林保护等纳入本届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相关工作,做好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草案审议修改工作,为依法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发挥重要指导和推动作用,在积极助推绿色发展上继续彰显人大担当。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方春明、张晓钦、黄伟京、卢献匾、杨静华、刘有明、周家斌,秘书长李东兴出席会议。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蔡丽新,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黄海龙,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茅仲华,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会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了颁发任命书和宪法宣誓仪式。
(记者:裴文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