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列席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的在桂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代表座谈会在广西人民会堂召开。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方春明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黄伟京主持会议。
会上,4位全国人大代表,12位自治区人大代表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就发挥代表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等方面,结合工作实际和履职实践,交流学习体会,并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会议强调,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中的主体作用,推动代表全过程参与立法工作,统筹代表议案建议办理与立法规划计划编制工作,注重从代表议案建议中吸收立法规划、计划项目。要在立法研究起草、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过程中,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人大代表联络站以及召开代表座谈会等方式,通过人大代表征求人民群众对法规草案的意见建议。要继续统筹安排重要法规案提请代表大会审议,充分保障代表依法直接行使立法权。代表要不断提高学习能力,调查研究能力,提高沟通能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李东兴参加会议。
(记者:裴文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