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笙和斗马是广西融水苗族的民族文化名片。8月1日起,《融水苗族自治县芦笙和斗马文化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这是国内首部关于芦笙和斗马文化保护的单行条例。
《条例》明确,芦笙和斗马文化保护发展要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尊重习俗、传承发展和合理利用的原则。开发利用芦笙和斗马文化资源,应当坚持守正创新,树立文明新风,摒弃陈规陋习,保护原有文化生态资源和文化风貌,不得歪曲、贬损、滥用。此外,鼓励支持申请知识产权保护等,更好地促进芦笙和斗马文化保护、传承和发展。
据了解,融水苗族自治县成立于1952年,民族风情浓郁,享有“中国百节民俗之乡”“中国芦笙斗马文化之乡”的美誉。据考证,芦笙已有2000多年历史,斗马有500多年历史。芦笙和斗马已深深融入融水苗族自治县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人们通过芦笙坡会、芦笙打同年、斗马会友等方式,促进民族团结进步。
融水苗族自治县将每年10月28日确定为自治县芦笙斗马节并放假1天。中国·融水苗族芦笙斗马节自2004年以来已连续举办19届,成为融水独特的文化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