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管重罚,打碎无良直播的流量梦

法治|来源:检察日报2023-08-10 14:13:48|网络编辑:刘艾

  日前,网红在近期救灾中牺牲的救援队员家门口、祭奠场所等处围观开直播,被网友怒斥“毫无底线”。目前,多个直播平台对相关账号进行了封号、收回直播权限、封禁评论与电商带货权限等处罚(据“清流视频”官方微博)。

  救灾英雄不容亵渎。涉事账号虽已被平台处罚,但其恶劣行径让人愤慨。这些直播未经任何人允许随意拍摄,为抢占所谓的第一手资料不顾公序良俗,暴露他人工作或生活地址,将镜头怼向救灾英雄的家人强行拍摄,把博取流量建立在别人的悲痛以及公众的同情心之上,不仅触碰了道德底线,也是对法律红线肆无忌惮的挑衅。

  民法典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网络安全法亦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利用网络从事“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这种“不择手段”的直播无疑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与隐私权。更有甚者,为蹭热度,还有人在现场“摆拍”“卖惨”骗取网友关注与打赏,恶意消费着公众的善良与信任。这不仅会扰乱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甚至还会影响到正在开展的社会活动,后果严重者依法应承担刑事责任。

  网络直播拉近了屏幕两端的距离,让人与人、心与心之间更贴近,这片网络净土需要每一个人共同守护。运营平台要进一步加强审核,切实把好“源头关”,主动将风险预防前置,不要等着公众指出来再去处罚,同时完善投诉、惩戒、报备制度,及时将违规违法线索移送至有关部门。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执法司法机关应强化惩治、处罚力度,保持“严”的震慑力度,依法依规向涉事人员,甚至运营平台追责,适时公布典型案事例的办理,让其“痛到不敢再犯”。社会公众要对身边的直播行为提高警惕,在依法保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及时向运营平台或有关部门反映举报、制止不良直播行为。

  无论何时,靠无底线无节操开直播来吸引流量,无异于跳梁小丑哗众取宠,账号关了再换个账号也只不过是一时的“权宜之计”,一旦被识破,只会迎来受人唾弃、被粉丝抛弃的结局,如果触碰了法律的高压线,即使“狡兔三窟”也会被追责到底。因此,直播人员必须守牢底线、不踩红线,依法依规开展健康文明的网络行为,才能获得真正的“铁粉”,在网络时代行稳致远。(刘亭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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