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记者从广西财政厅获悉,今年以来,全区坚持把稳就业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拓宽就业投入资金渠道,加强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帮助企业稳预期、提信心。2023年上半年,全区累计减免用人单位失业保险费16.11亿元、工伤保险费4.81亿元,惠及28.77万家用人单位。
据悉,广西用足用好失业保险基金政策工具,通过实施“降费援企”“稳岗返还”“扩岗补助”“全区统筹”,助力援企稳岗促就业。一方面,降费减负释放企业发展支持信号。印发《关于做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到2024年年底。另一方面,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预计2023年全年发放稳岗返还资金9亿元,惠及企业13万户。
扩岗补助聚焦助力高校青年就业。全区聚焦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对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至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可按照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用人单位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期到2023年年底。
此外,全区统筹保障基金安全持续运行。出台失业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实施办法,明确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失业保险自治区级统收统支,发挥全区基金统筹共济作用,合理均衡各地区基金收支负担,确保全区失业保险支出政策按时足额发放。加强基金预算执行的监控分析,防范化解基金运行风险,评估好各项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实施成效和问题,不断提升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