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纪委监委29日通报了7起乡村振兴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大庆市林甸县原副县长王国宁以权谋私、向他人索要钱款问题。2014年、2017年,时任林甸县东兴乡党委书记王国宁利用职务便利,分别伙同他人违规长期承包东兴乡敬老院、义和村、红阳村共计9250亩土地用于种植经营;2020年3月、2021年4月,王国宁利用职务便利,通过签订虚假施工合同、虚报秸秆综合利用补贴等方式,套取公款共计230万元占为己有;2019年5月、2020年7月,王国宁利用职务便利,以交纳项目费用、承包费名义,向贫困村基础设施道路硬化工程、肉兔养殖兔舍工程项目承包人索要钱款共计160万元。王国宁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月,王国宁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佳木斯市同江市农业发展中心原党支部书记、主任肖刚违规插手工程项目、收受他人钱款问题。2017年3月至2023年1月,肖刚利用担任同江市农业开发服务中心主任、市农业发展中心主任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高标准农田建设、蔬菜基地建设、黑土地保护建设等项目承揽、施工监管、工程款拨付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他人钱款共计41.83万元。肖刚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7月,肖刚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原主任张宪忠套取道路维修养护工程款问题。2013年至2022年,张宪忠利用职务便利,指使他人通过虚开工程发票、虚报工程量、降低施工标准等方式,套取2013年、2014年、2022年松岭区农村道路维修养护工程款共计227.16万元占为己有。2023年6月,张宪忠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此外,黑龙江省纪委监委还通报了黑河市爱辉区四嘉子满族乡政府综合办公室原科员刘吉祥挪用“村级集体收入专户”资金问题,齐齐哈尔市泰来县江桥镇宝隆村党支部原书记齐春明套取村集体资金、截留粮食补贴问题,绥化市庆安县建民乡建民村小组长吴杰截留耕地轮作补贴问题,哈尔滨市巴彦县镇东乡兴利村党支部原书记刘长贵长期无偿占用村集体土地问题。
据了解,黑龙江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严肃查处乡村振兴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推动整改整治常态长效,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勤廉龙江”建设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