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守耕地红线 多地通报耕地保护领域履职不力典型案例

国内新闻|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2023-08-31 10:10:18|网络编辑:王琳

  多地通报耕地保护领域履职不力典型案例

  精准监督严守耕地红线

  本报记者 韩亚栋

  2023年8月,青海省纪委监委通报6起耕地保护领域履职不力典型案例;2023年7月,辽宁省大连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在耕地保护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问题;2023年4月,湖南省纪委监委通报7起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问题典型案例……最近,各地纪检监察机关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释放以铁的纪律护航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强烈信号。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耕地保护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牢牢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

  当前耕地“非农化”、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主要问题有哪些?如何围绕耕地保护“国之大者”强化政治监督?怎样深挖彻查耕地保护乱象背后责任、腐败和作风问题?记者采访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自然资源部纪检监察组及有关地方纪委监委的同志。

  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没有变,耕地“非粮化”、“非农化”问题依然突出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近年来,一系列严格耕地保护的政策措施相继出台,但个别地方仍然存在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开展非农建设的行为。

  2020年9月国办印发的《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规定,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2020年11月国办印发的《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规定,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从事林果业以及挖塘养鱼、非法取土等破坏耕作层的行为,禁止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

  驻自然资源部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告诉记者,多年来造成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的主要问题,集中在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等占用耕地方面,如某省省道公路两旁绿化带60米宽,远超3-5米的国家标准,绿化带占用耕地近1800亩;农业结构调整导致种植结构失衡,种植结构调整的政策引导不够,导致部分地区受经济利益驱使,在耕地上种植经济作物。

  该负责同志介绍,自然资源部公开通报的2021年、2022年耕地保护督察发现的112个违规违法重大典型问题,均反映出有关地方政府及主管部门领导干部耕地保护意识不强,主导或因执法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造成违规违法占用耕地问题发生。

  从纪检监察机关的通报看,耕地“非农化”、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案例,既有公职人员非法占用耕地、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又有监管人员失职失责、执行耕地保护制度不严不实的问题。特别是个别地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面广量多、问题频发,与有关基层干部监管不力、执法不严,甚至听之任之、置若罔闻有关。河北等地曾印发通知提出,自然资源领域部分执法权下放后,乡镇和街道不认真履行巡查、制止、查处职责,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乡镇和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责任。

  2023年7月,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先后实施一系列硬措施,守住了耕地红线,初步遏制了耕地总量持续下滑趋势。同时要清醒认识到,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没有变,耕地“非粮化”、“非农化”问题依然突出,守住耕地红线的基础尚不稳固,农田水利方面欠账还很多。新时代新征程上,耕地保护任务没有减轻,而是更加艰巨。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督促地方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认真履职尽责,严肃查处耕地保护中存在的监管不力、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深挖彻查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背后的以权谋私、利益交换、收受贿赂、与民争利等腐败问题,以严实作风推进耕地保护决策部署落实见效。

  强化政治监督,组织开展耕地保护专项监督,压紧压实责任,全力守住耕地红线

  2023年2月,驻自然资源部纪检监察组收到自然资源部有关司局报送的66件涉及耕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将问题线索移送至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该室对问题线索集中督办交办,有关地方纪委监委深入调查核实,严查彻处耕地乱象背后的责任、腐败和作风问题,有力强化“惩”的震慑。

  作为耕地保护主责部门,自然资源部党组及有关司局贯彻党中央耕地保护决策部署的情况是监督重点。驻自然资源部纪检监察组督促自然资源部结合职能职责、重点任务建立工作台账,既督察其落实销号情况、又督察整改成效,严防认识不高、责任不清、空喊口号、虚假整改。

  为充分发挥自然资源行政监督特点和党内监督政治优势,驻自然资源部纪检监察组与自然资源部党组、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党组联合印发《自然资源行政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调工作机制清单》,明确了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措施配合、成果共享四个方面贯通协调机制,驻部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部门相关司局进行常态化联络,确保重要信息传递通畅,并要求共享督察意见书、督察建议函、通报案例等信息,做好违纪违法线索移交工作。

  聚焦耕地保护开展专项监督。安徽是全国产粮大省、粮食流通大省、粮食净调出大省,省纪委监委把“加强耕地保护、维护粮食安全”作为2023年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的重点工作,制定实施《加强耕地保护维护粮食安全专项监督工作方案》。省纪委监委明确了压紧压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跟进监督党的十九大以来专项督察发现的违法批准、转让、占用、破坏耕地突出问题整改等8个方面监督重点,通过全面起底处置问题、做实日常监督、严肃执纪问责、推动建章立制等措施,推进专项监督工作取得成效。

  2022年10月以来,贵州省纪委监委制定工作方案,整合室组力量,抽调省自然资源厅有关人员组成5个专项监督检查组,对9个市州及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组明确紧盯各地工作安排部署情况、年度补充耕地任务完成情况、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发生和整改情况以及历年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4个方面重点,采取座谈交流、个别访谈、查阅资料、现场核查、主动约谈等多种方式开展监督,推动全省落实耕地保护硬措施。

  以“大脚板+大数据”强化监督。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纪委监委充分运用“室组地”联动机制,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深入一线开展实地走访,对占用耕地违法图斑整改落实等情况进行现场核实,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充分履职,防止属地管理“走过场”,对存在“懒政”的干部及时开展谈话提醒,对有关问题线索及时深挖细查。重庆市城口县纪委监委聚焦耕地保护一个责任网格、一张卫片问题图、一本“进出平衡”账、一批行政审批权,分级分类精准派单监督;通过码上监督、监督一点通、民生资金监管平台等,强化数字监督。

  压紧压实责任。福建省纪委监委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列为政治监督、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省纪委监委领导带队走访自然资源厅,向“一把手”面对面传导压力,点对点督促履职。浙江省江山市纪委监委将整治耕地“非农化”、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列入年度政治监督项目库,通过询问“一把手”查重视程度、调研督导查工作力度、日常监督查工作进度等“三查”方式,完善“工作提示+提醒约谈”“制发建议+追责问责”“监督报告+质效评估”三项工作机制,倒逼主体责任落实。

  深挖彻查耕地保护乱象背后的责任、腐败和作风问题

  不久前,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发现一起违法占地案:地方政府以开凿河道清淤为名侵占耕地,实则建设景观园林,涉及非法占用耕地数百亩,2021年督察机构指出其违法问题后,当地政府不仅不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仍“顶风违建”,2022年督察机构再次实地督察时项目主体工程已完成,直至自然资源部通报、媒体跟踪报道后,当地政府才开始推动整改。目前,当地纪委监委正在深挖彻查耕地保护乱象背后的腐败问题。

  2023年2月,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意见》,把坚决惩治耕地保护等战略举措落实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向各省(区、市)纪委监委发函,对加强耕地保护监督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推动有关职能部门和地方强化监管、加大整治力度,深挖彻查耕地保护乱象背后的责任、腐败和作风问题。

  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部分基层干部失管失察或碍于“人情世故”,对相关问题的执法检查不到位,导致永久基本农田被侵占。必须对耕地保护进行全方位“体检”,以此为契机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线索进行起底清零和“回头看”;严格落实既查当事人、又查监管人机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近期,上海市嘉定区纪委监委收到群众举报,反映该区徐行镇某村村民在农房翻建时侵占永久基本农田,相关村干部却毫无作为。区纪委监委联合镇党委、纪委开展调查,发现该处农房不仅“未批先建”,且新砌围墙还较过去外扩,把一部分永久基本农田“揽”为己有。面对调查,该村党总支书记和相关涉事干部承认,发现苗头时他们没有采取果断措施有力劝阻,导致农房“未批先建”、侵占永久基本农田。最终,该村党总支书记和有关涉事干部分别受到警告处分和谈话提醒,相关涉事人员也受到严肃处理。目前,侵占永久基本农田的农房违建部分已被拆除,并复垦为耕地。

  驻自然资源部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分析,个别地方政府领导干部存在重经济发展、轻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政绩观偏差,甚至个别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就是由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决策主导,必须以“零容忍”态度动真碰硬,以“长牙齿”硬措施执纪问责。

  2022年8月,四川省某县某社区商人罗某某通过土地流转方式,在该社区集体土地上实施削坡改土、道路硬化等项目,施工占用的部分土地为永久基本农田。社区党支部书记、居民委员会主任李某某明知这一情况,但因认为该项目对地方发展有利,便未对其合规性合法性予以核实,也未及时上报或予以制止。今年6月,罗某某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问题被自然资源督察发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罗某某非法占地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要求其对相关耕地进行整改恢复。李某某未按要求履职造成不良影响,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驻自然资源部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分析,耕地保护方面的违法违规问题虽然表现很明显,但是专业性、政策性较强,违法违规点往往较为隐蔽,容易被一些貌似合法合规的手续所掩盖,需要运用土地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对每一个环节认真甄别剖析,查找违法违规点。

  2022年9月,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纪委监委在查处坦坪镇7户村民申请建房手续审批把关不严问题时,对当地农村建房审批流程进行了梳理。

  按照规定,由村民提出建房申请,村民小组及村委会审核并公示通过后,将申请上报至乡(镇)政府;乡(镇)政府组织自然资源所、规划站等联审,对土地性质、是否占用耕地、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等审核把关;联审通过后,乡(镇)政府召开会议审定,会议通过并经分管镇领导、镇长审核同意后,向申请村民发放《乡村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如申请建房的用地占用耕地,需向省市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手续办理成功后才能申请办理建房手续。

  调查发现,坦坪镇政府相关站所对村民建房申请进行联审时,时任坦坪镇自然资源所所长李小兵、规划站站长刘文兵等人在未办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的情况下,在7户《嘉禾县农民建房全程管理表》上签字同意,致使违规占用基本农田建房2.3亩的行为发生。

  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大连市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剖析已查办案件暴露的短板漏洞,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推动职能部门建章立制;利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强化震慑;将耕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融入“送纪送法进基层”活动内容,提升基层干部群众对耕地保护重要性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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