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优惠新规:新政策,如何享?

法治|来源:国是直通车2023-09-01 09:04:50|网络编辑:夏汝

  文/赵建华

  刺激消费、鼓励生育,迎来了强心针。国务院8月31日宣布,自2023年1月1日起,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和赡养老人三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以下简称“一老一小”扣除)标准。

  其中,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现行每孩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即,每个孩子从出生到完成学历教育,父母每个月可以在税前扣除2000元,每年2.4万元。这些扣除可以由父母双方分别享受,也可以由其中一方享受。

  同时,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独生子女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超过每月1500元。

  减税负,慰民望

  这是围绕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我国做出的最新规定。

  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优化人口发展战略,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

  在个人所得税方面,近年来,围绕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教育、养育、住房、医疗、养老等重点支出领域,设立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7项专项附加扣除,在每月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基础上,再予以叠加扣除,兼顾了家庭的差异性负担和支出,使个人所得税制度更加科学合理。

  但进一步减轻生育、养育和赡养负担的呼吁较多。财政部税政司、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有关负责人(下称负责人)介绍,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3项专项附加扣除与“一老一小”直接相关,提高相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有利于进一步减轻家庭抚养赡养负担,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也有利于提高居民消费意愿和能力。

  新政策,如何享?

  今年以来,纳税人已经填报享受“一老一小”扣除的,如何按照提高后的标准享受扣除?

  负责人说,今年以来,纳税人已经按照原标准填报享受2023年度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自9月份起,信息系统将自动按照提高后的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此前多缴的税款可以自动抵减本年度后续月份应纳税款,抵减不完的,可以在办理2023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继续享受。

  今年以来,纳税人还未填报享受“一老一小”扣除的,应该如何享受?

  负责人说,纳税人还没有填报享受2023年度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可以在个人所得税APP或者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享受。纳税人自9月份纳税申报期起,就可以由任职受雇单位按照提高后的新标准扣除,也可以在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按照新标准申报扣除。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虽然已经实施多年,但有人仍然不清楚:赡养岳父母或公公婆婆,是否可以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对此,国家税务总局给予了答复:根据现行政策规定,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中的老人(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不包括配偶的父母。

  对于教育涉及的专项扣除,国家税务总局介绍,如果纳税人子女接受的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教育属于全日制学历教育,纳税人可以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如果属于非全日制的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应由子女本人填报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振消费,促生育

  政策公布的次日,纳税人预缴个税时便可以按新标准填报扣除,这将直接降低许多人的个税负担,实现当期减税效应。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李旭红分析,三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高后,居民税后可支配收入水平随之提高,从而增加福利、改善民生、带动消费,助力经济恢复、市场信心提振。

  提高三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同时,我国还把政策执行时点回溯至2023年1月1日。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梁季说,这样能确保纳税人最大程度享受政策红利。众多受益者中,不乏“上有老、下有小”的中年、中产阶级群体。精准的税收优惠政策,对提振消费会产生“杠杆效应”。

  刺激消费的同时,“一老一小”扣除标准的提高还会鼓励生育。梁季说,“老有所养、幼有所学”是人民美好生活的愿景。三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提高,可以减轻养老抚幼、优生优育的负担。这是一项利国利民、利当前惠长远的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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