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司法之力守护“只此青绿”

法治|来源:人民法院报2023-09-19 11:31:21|网络编辑:王琳

盛夏时节,被誉为“徐霞客最眷恋的地方”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上林县一片绿水青山,沃野千里,白鹭翩跹,村民躬耕,风光如诗似画。近年来,上林县人民法院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零距离回应群众期盼,找准落脚点和着力点,探索出一条司法服务乡村振兴的有效路径。

司法助农 谱写乡村振兴“和谐曲”

“都要春耕了,我这块地是要不回来了吗?”

何老伯是上林县三里镇人,以务农为生。多年前,何老伯与村民小组签订承包合同,承包了一块土地,期限为1995年1月至2024年12月。之后,何老伯一家一直在这块土地辛勤耕作,种植农作物。

2019年,三里社区某队认为该土地属于集体土地,故而以每亩700元的价格发包给他人种植甘蔗。何老伯争执不过,只好到法院起诉。经上林法院、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两次开庭审理,确认该地属于何老伯的承包地,并判决三里社区某队将土地归还于何老伯。判决生效后,三里社区某队并未主动履行归还土地的义务。

2023年2月,眼看到了春耕时节,何老伯还是没有拿回承包的土地,着急的他只好来到上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土地是村民赖以生存的根本,春耕时节可耽误不得。”得知情况,法官立即驱车前往三里镇。经过多次与当事人进行沟通,社区最后把土地交还给了何老伯,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我现在全部种上了甘蔗,你们看长得多好。”2023年7月20日,法官再次来到何老伯的土地进行回访,见到郁郁葱葱的甘蔗林生机勃勃,何老伯脸上也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在乡村振兴战略中,产业兴旺是第一要素,直接关乎着农民生活富裕问题。上林法院以创建“我为群众办实事”法院为契机,以两个人民法庭为主体,深入推进“司法助农”乡村振兴工程,重点打造人民法庭两大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基地。

依照辖区内产业特色,西燕人民法庭创建了“湖上法庭”,围绕大龙湖乡村旅游产业发展保驾护航,三里人民法庭依托数字化手段高效服务乡村振兴,妥善处理农村土地承包、承包经营权流转、租赁等纠纷,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下沉基层 打好诉源治理“组合拳”

“转账收到了!法院的效率真高!速度真快!”2023年3月1日,随着“叮”的一声短信提示音,温先生激动地点开银行账户后,连连向法官道谢。

这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2013年1月15日,家住上林县大丰镇云温村的温先生,在上林某汽车销售公司订购了一辆新能源汽车,双方约定签订合同五天后交车。签订合同当日,温先生便支付了18万元购车款,然而该汽车销售公司迟迟没有按期交车。

经多次催讨,该公司均以各种理由拒绝退还购车款,温先生只好起诉到了上林法院。

因案情较为简单,案件事实清楚,立案庭将该案分流至诉前调解小组。法官拿到案件后,便立即通过电话联系的方式开展诉前调解工作。

“欠的车款我们一定是要还的,但是现在一下子拿不出。”在初步的调解过程中,被告承认欠款的事实,但因资金周转困难,无力一次性返还全部购车款。

得知原、被告双方均有调解意愿,法官随即组织双方并采取“面对面”“背靠背”的方式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当场通过手机转账2.3万元,并承诺在一个月内将余下购车款及违约金返还给温先生。

这是上林法院下沉工作重心、积极开展诉源治理工作的生动一幕。近年来,上林法院积极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贯彻诉源治理理念,全面推进诉前调解程序,因地制宜建立和完善多元解纷模式,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消除在源头。

谋民生之利,解民生之忧。上林法院还选派四批23名青年干警到上林县乔贤镇、木山乡、镇圩乡、巷贤镇等地担任第一书记或驻村队员,驻村干警在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同时,走村入户,深入调研,宣传法律知识,及时帮助群众解决矛盾纠纷和涉法涉诉问题,推动村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奋力书写时代的“乡村新貌”。

普法同行 唱好回应群众“好声音”

背起国徽,携带案卷,2023年4月13日,上林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卢翠班和同事收拾停当,驱车前往上林县三里镇云蒙庄,他们要在这里开展一场巡回审判。

2022年11月7日,家住上林县三里镇云蒙庄的蒙大叔醉酒后无证驾驶摩托车上路行驶,与莫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蒙大叔当场受伤倒地。

经交警部门认定,蒙大叔对该起事故负主要责任。之后,蒙大叔赔偿了莫某经济损失3500元,并获得了谅解。

“这个案件很有典型教育意义,蒙大叔车祸受伤出行不便,我们不如去村里开庭咋样?”卢翠班的提议,得到了大家的一致响应。

几张桌椅板凳临时搭建的“法庭”,看起来十分简陋,没想到吸引了云蒙庄附近很多村屯的村民来旁听。

庭审现场,蒙大叔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认罪认罚。最后,法官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蒙大叔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近年来,因酒驾、醉驾引发的案件时有发生,庭审结束后,卢翠班和同事用本地方言对旁听村民进行以案说法,并就相关法律知识进行宣讲。

“酒后开车真是要不得,太危险了!”“得不偿失,判刑不说还要交罚款。”围观村民表示此次庭审十分有意义,今后将会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汲取教训,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乡村振兴,法治同行。近年来,上林法院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大力开展巡回审判,深入田间地头、百姓家中,就地立案、开庭、调解案件30余次,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同时,拓宽宣传法治渠道,切实加强普法宣传力度,以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不断提升群众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群众需求在哪里,我们就要将司法触角延伸到哪里。”上林法院院长卢森表示,今后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聚焦服务大局不松懈,用心用情用力为乡村振兴赋能。(记者 魏素娟 本报通讯员 韦姗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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