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北省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消息,10月16日,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修订后的《保定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进一步调整优化了住房套数的认定,缴存人家庭名下在保定市行政区域内无成套住房且在全国范围内无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的,按首套住房执行贷款政策。缴存人家庭名下在保定市行政区域内已有二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或在全国范围内有二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的,借款人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予以认定。
在进一步优化差别化贷款额度方面,《办法》提出,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住房价格的20%;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住房价格的30%;首月还款额不超过已认定的家庭收入的50%。
此外,《办法》提出,单方缴存公积金的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公积金的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90万元。生育二孩的缴存人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单方缴存公积金的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8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公积金的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100万元。生育三孩及以上的缴存人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130万元。取得保定市人才引进“燕赵英才卡”的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130万元且不受缴存余额及缴存时间系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