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柳州市人社部门获悉,2023年11月1日起,柳州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下限将从1629元/月上调至1791元/月,上涨了162元/月;上限将从1792元/月上调至1970元/月,上涨了178元/月。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23年11月1日起,柳州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990元/月。根据区人社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提高我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相关要求,失业保险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实行挂钩联动机制,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不超过15年(含15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按我区最低工资标准一类的90%发放;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在按我区最低工资标准一类的90%的基础上,每超过1年增加一个百分点发放,但最高发放标准应当低于我区最低工资标准一类。
调整后,柳州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791元/月—1970元/月,进一步提高了失业保险保障能力,兜牢民生底线。
近年来,柳州市积极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不断增强失业保险保障能力,为稳就业、保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目前,全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60.8万人,1—9月累计为14.04万人次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2.38亿元,并为其代缴职工基本医保5627.13万元。(记者巴方 欧楚玉 覃珊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