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31日发布关于对随单位从北京疏解到雄安新区人员实施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试行意见。意见将于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在北京缴存的疏解人员在雄安新区租房、购房将享受北京住房公积金服务。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管理处处长王宪介绍,按照现行政策,职工申请租住商品住房提取时,按照月租金和月缴存额较低者提取。意见发布后,在北京缴存的疏解人员如在雄安新区租房,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租房提取时,可按实际月租金提取,不受月缴存额限制,也不受在京有自有住房的限制。此外,按照现行政策,购买京外住房申请提取的,申请人及配偶应无在京的购房提取记录。意见发布后,在北京缴存的疏解人员在雄安新区购房、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购房提取的,不受此条件限制。
在公积金贷款政策方面,在北京缴存的疏解人员可以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在北京缴存的疏解人员购房申请贷款时,首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0%,二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60%;在北京缴存的疏解人员购房申请贷款时,对于还款能力、缴存情况等均符合北京中心政策规定的,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120万元,二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在雄安新区发放的贷款,原则上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开发商不能提供阶段性担保的项目,由担保机构提供阶段性担保。
此外,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根据业务实际,委托银行做好查验新建住房封顶、贷款发放落地工作;其他贷款政策按照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行政策执行,如遇政策调整,按最优惠政策执行。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张国伟介绍,意见是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要求,进一步细化、实化对随单位从北京疏解到雄安新区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记者张骁、郭宇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