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在南宁召开。受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宁委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方春明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64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黄伟京作的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黄海龙、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茅仲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李朝辉、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崔峻分别作的关于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索申敬作的关于促进铝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决定实施一年来,我区铝产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产业保持稳定增长,硬性指标有效落实,产业布局加快调整,产业规模持续扩大,1-9月,全区氧化铝、电解铝、铝材产量分别同比增长10.7%、51.7%、33.2%,铝产业规上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20.2%。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审计厅厅长罗海山作的关于2022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范世祥、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黄宇、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莫富分别作的关于检查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条例、自治区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产业发展部分)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财政厅厅长胡帆、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郝凯广分别作的关于2023年自治区本级财政第三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审查报告。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司法厅厅长李道军作的关于修改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等四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及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蒋家柏作的审议情况报告,关于自治区禁毒条例修订草案、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修订草案、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及自治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谭军、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莫富、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王西冀分别作的审议报告。
会议还听取了自治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王革冰、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彦平分别作的关于自治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草案、自治区精神卫生条例草案的说明;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林金文作的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陈伟雄作的关于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修改情况的报告;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肖远贵分别作的贵港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贺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审查情况的报告,条例的说明书面印发会议。
会议将审议以上报告、法规案以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等。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晓钦、卢献匾、杨静华、刘有明、周家斌,秘书长李东兴出席会议。
自治区副主席廖品琥,自治区监察委员会等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市、县、自治县、市辖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自治区人大代表,部分立法服务基地和基层立法联系点负责人,部分人大代表履职活动中心负责人列席会议。
(记者 裴文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