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浙江省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关于调整杭州市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受理审核工作的通告》(简称《通告》),明确自2024年1月1日起,对申请杭州市本级公租房保障家庭的申请条件、审核方式、动态复核等事项进行调整。
根据杭州市公租房相关管理办法规定,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范围内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及创业人员,可申请市本级公租房。其中,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主要面向杭州户籍满5年、收入及财产符合规定标准的无房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和创业人员保障,主要面向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备一定技能水平,在杭稳定就业,且收入、财产符合规定标准的无房家庭。
此次《通告》明确对上述家庭的收入准入标准进行放宽调整,即申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准入标准,根据今年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调整至77043元,进一步扩大了住房困难家庭保障范围。
而此前,杭州市本级公租房保障面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68666元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和创业人员。
同时,为进一步提升精准保障效能,《通告》新增对申请家庭的财产情况审核要求,审核范围包括申请家庭人均货币财产、企业投资和车辆三方面内容。其中,货币财产包括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名下的银行存款、理财产品、有价证券等;企业投资为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在各类企业中投资总和等;车辆为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名下的非营运机动车辆情况。
在扩大保障范围的基础上,《通告》明确将对公租房保障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实行年度复核,并根据工作需要,对保障对象的人口、住房和社保缴交等情况进行不定期动态核查。经年度复核或动态核查发现不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保障对象,应按规定退出公租房或停止领取货币补贴,确保公租房资源公平善用。
另据公众号“杭州发布”,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进指出,公租房保障是政府提供的一项基本公共服务,是杭州市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近年来,通过不断加大住房保障力度,让更多人享受到了公租房保障。截至目前,杭州市公租房在保家庭有19.9万户,其中通过实物保障的有4.5万户家庭,实物保障就是住在政府提供的公租房里面;通过货币补贴保障的有15.4万户家庭,保障对象拿了货币补贴以后可以自己到市场上去租房子。住房保障工作已经连续多年列入杭州市民生实事项目,目前已经开工建设的公租房共有534.4万平方米,后续大约可提供约8.6万套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