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5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以来,山东全省公安机关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深入开展专项打击和综合治理工作,共侦办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4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00余名。
山东省公安厅网安总队总队长滕世雷介绍,从公安机关侦破的案件来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主要有信息泄露、信息倒卖、信息使用三个环节。一是违法犯罪分子通过黑客技术、APP非法采集、骗取或收买等方式,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二是被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接下来会流转到信息买卖中间商手中,他们有的打着行业信息交流的旗号组建即时通讯群组,自称为“查档”中介,根据客户需求倒卖公民个人信息;有的在互联网上搭建售号平台,倒卖微信、QQ、微博、小红书、抖音等各类网络账号,通过低买高卖赚取差价。三是非法获取的信息最终用途,一方面是为网络水军、网络洗钱等犯罪活动提供银行卡、虚拟身份等物料支撑;另一方面是为电信网络诈骗、敲诈勒索等提供精准靶心。
山东警方提醒广大群众:生活中,要妥善保管、处置好快递单、外卖单等个人信息载体,不要在互联网公开平台随意发布个人信息或者提供给他人使用,不要随意点击和下载来历不明的网址链接、二维码等,不要随意授权手机APP软件获取设备权限,并在电脑、手机上安装防护软件,防止恶意木马程序窃取个人信息。(记者王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