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等四件地方性法规

广西新闻|来源:广西日报2023-12-07 09:54:19|网络编辑:黄业钦

  广西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等四件地方性法规

  三种情形可先成立物管会 仲裁文书可电子送达

  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的,今后可先行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文书可以电子送达……11月24日下午,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等多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对法规中上位法已修改,不适应广西发展的内容进行修正,涉及物业管理委员会、仲裁文书、边防治安等内容。

  修改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

  明确可组建物管会的三种情形

  没有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如何搞好物业管理?此次修改后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给出了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方法,增加关于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内容。

  条例明确三种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情形:不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但因各种原因未成立的;业主大会成立后,未能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符合以上三种情形之一的,可由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组建由业主代表、居(村)民委员会代表等组成的物业管理委员会。

  同时还明确,物业管理委员会是临时机构,组织业主共同决定物业管理事项,推动符合条件的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自业主大会依法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之日起停止履行职责,并在十日内与业主委员会办理移交手续。此外,物业管理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

  此外,条例删除了“欠交物业费或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内容,不再将其作为不得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情形。还删除了以“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实际居住”“业主原则上只在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为由限制参选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内容,以及不支付物业费或者延迟支付物业费作为罢免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情形的内容。

  修改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

  仲裁文书可通过电子方式送达

  《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规定,仲裁调解书、仲裁裁决书不适用电子送达方式,仲裁文书公告送达期限为60日。

  参照2021年新修正的民事诉讼法,对送达方式的表述,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修改为“经受送达人同意,仲裁委员会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电子方式送达仲裁文书。通过电子方式送达的仲裁调解书、仲裁裁决书,受送达人提出需要纸质文书的,仲裁委员会应当提供。”这次修改后,明确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可以通过电子方式送达,同时将仲裁文书公告送达期限由原先的60日缩短为30日。

  修改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调整酒驾等情形罚款数额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此次修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调整现行条例涉及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等行为的罚款数额。

  此外,依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决定,这次修改,将《广西壮族自治区边防治安管理条例》中规定的“出海船舶户口簿核发”“出海船民证核发”等两项行政许可事项,由审批改为备案,并根据机构改革实际,调整相关职能部门的名称。(记者 何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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