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购车位补贴将到期 抓紧申请
购买新建商品房按已缴纳契税金额的100%给予财政补贴
昨日,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提示,南宁市购房购车位补贴政策(以下简称补贴政策)有效期到本月31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按已缴纳契税金额的100%给予财政补贴,购买新建商品房车位按已缴纳契税金额的50%给予财政补贴。符合条件的市民请抓紧时间申请了。
据介绍,补贴政策惠及南宁中心城区的新建商品住房和新建商品房车位(不含二手住房和二手车位),具体范围为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高新区、经开区、东盟经开区。新建商品住房和新建商品房车位的买卖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登记备案时间和契税完税凭证时间均需在2023年8月30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含当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按已缴纳契税金额的100%给予财政补贴,购买新建商品房车位按已缴纳契税金额的50%给予财政补贴。
补贴申请办理需注意,个人须先缴纳契税后再进行补贴申请,待审核通过后依据时间按批次发放补贴资金。集中申请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2024年3月31日,逾期视为自愿放弃。今年8月30日前已办理新建商品房合同备案,购房人在今年8月30日至12月31日(含当日)期间注销合同备案,并以原购房人名义再办理该套房合同备案的,不在补贴范围内。领取财政补贴后,发生注销合同备案的情形,需先退回补贴款,再办理合同备案注销。
按照从优不重复原则,享受本次补贴的同一套房不能同时享受市本级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应届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
特别提醒,购买危旧房改住房、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安置房、人才房、市场运作房和集资房等政策性住房以及非市场化商品房车位,不在补贴范围内。
■温馨提醒
购房购车位补贴申请看这里
一、补贴申请人为实际购买人(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的购买人为准)。
二、申请途径:南宁住建微信公众号—智慧住建。
三、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
2.申请人本人的银行储蓄卡(Ⅰ类)或存折
3.契税完税凭证
(记者 凌剑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