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首个《校外托管机构服务规范》团体标准发布

新闻眼|来源:广西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2023-12-31 09:36:36|网络编辑:李惠惠

12月30日,由广西标准化协会印发的《校外托管机构服务规范》团体标准正式发布,这也是广西校外托管服务行业的首个团体标准。

此次发布的《校外托管机构服务规范》团体标准规定:托管机构应具备固定、独立、专用的场所;场所租赁期或使用应不少于3年;场所建筑面积大于80平方米,且学生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人。此外,场所应采光充足、通风良好,符合建筑建设要求,设在校园附近建筑的低楼层午休床不应超过两层,应配备紫外线消毒灯。

南宁市校外托管行业协会会长李永秀表示,该团体标准为提供校外托管服务的企业提供了服务参考,尤其是在学生和服务人员配比方面,标准明确服务人员数量和学生人数配比不应超过1:20。

李永秀:“设定30人以下,机构必须要两个人(服务人员)是保证的,比如含15名学生,要增加1名服务人员,我们是有科学依据的,因为人多了,老师管不到,人少了会增加机构的运营成本。”

据不完全统计,广西目前从事校外托管服务的从业人员已经超过10万人。然而,校外托管机构在迅速发展的过程中也存在良莠不齐、乱象丛生的现象。比如开设门槛低、管理不规范等存在安全隐患,从业人员鱼龙混杂,托管质量参差不齐等等,广西标准化协会高级工程师谢宏昭表示,《校外托管机构服务规范》团体标准的发布,对企业的实际约束程度可能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更强。

谢宏昭:“我们希望通过这个标准的发布实施,真正地让校外托管时刻不托管,为孩子提供一个适合成长的托管环境,做校外教育的有力补充。”(记者邓俊宇 吴清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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