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记者从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了解到,《广西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出炉,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了解,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全面汇总了2023年出台的公路、道路运输、港口、航道、水路运输、建设工程六个执法门类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中的情节轻微相关内容,形成了《广西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建议可于2024年1月17号前通过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官网在线提交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交。
(记者熊宗涛、通讯员谭雪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