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主任会议在广西人民会堂举行。受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宁委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方春明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同意向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报告。
会议研究了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名单草案;听取了关于南宁市会展业促进条例、南宁市邕江滨水区域条例、柳州市木结构房屋连片村寨消防条例、河池市文明行为促进规定审查情况的报告;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关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委更名有关情况的报告等,同意将以上草案、报告提请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会议同意将关于2023年备案审查工作有关情况的报告提交常委会第七次会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伟京、卢献匾、杨静华、刘有明,秘书长李东兴出席会议。
(记者 裴文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