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火灾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营造文明、安全、低碳、祥和的节日氛围,根据《南宁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南宁市城市规划内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南府规〔2022〕1号),2024年南宁市区继续执行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和限制燃放区的管理规定。
燃放烟花爆竹是人民群众表达新春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之一。然而随着城市建筑越来越高,人口越来越密集,烟花齐放、鞭炮齐鸣的景象背后,潜藏着越来越多的安全隐患。在高层建筑多、人群密集的城市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发火灾事故、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为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控,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南宁市人民政府先后发布《南宁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南宁市城市规划内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明确南宁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的范围。根据上述规定,禁放区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限放区在特定的三个时间段内可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均不得燃放。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区域和时间燃放烟花爆竹的,将受相应处罚。
近年来由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安全事故在全国各地屡见不鲜,南宁市“禁燃区”“限燃区”范围在充分考虑消防安全的基础上划定,呼吁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相关规定,确有燃放需求的应选择允许燃放的区域和时段,合规、安全、文明燃放。
随意燃放烟花爆竹除了带来安全隐患,还会造成空气污染和噪声污染。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建筑和人口密集的城市区域燃放烟花爆竹会释放大量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各种有害物质,不利于人体健康。呼吁广大市民尽量选择贴春联、电子鞭炮、音乐彩灯等安全、绿色的过节方式,尽量少购买、少燃放烟花爆竹。考虑到市民对“年味儿”的留恋,建议有燃放需要的市民在严格遵守“禁燃限放”规定和相关消防安全规定的基础上,选择禁放区外人少、空旷、空气扩散条件好的地带燃放,在“过把瘾”的同时确保安全、兼顾环保。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泉南高速公路高改快路段、那安快速路、长虹东路、长岭大道(规划)、那况路(规划)、金川路、那安快速路、南宁绕城高速、大学西路、鹏飞路、邕江北岸、西明大桥、邕江南岸、南宁绕城高速、玉洞西立交、南宁外环高速、那马北互通、兰海高速、那安快速路、梁村大道、蒲兴大道、良信路、腾鲤路、梁村大道、橙山路、五合大桥(规划)、邕江北岸、泉南高速公路、南宁东收费站组成的环道以内的区域(含环线道路,不含公墓)。
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南宁绕城高速、大学西路、鹏飞路、邕江北岸组成的环道以内的区域,以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的公墓。
根据《南宁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内,禁止在任何时段燃放烟花爆竹。
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内,在下列时间准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一)农历除夕、正月初一;(二)农历正月初二至初六以及正月十五每日的上午7时至晚上12时;(三)“壮族三月三”、清明节假日期间。
记者:彭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