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0套公租房房源!2024年第二批南宁市本级公租房开始报名选房

广西新闻|来源:南宁晚报2024-02-01 10:52:02|网络编辑:黄业钦

已取得南宁市公租房保障资格尚未实物配租的家庭和个人(简称“轮候家庭”)注意了,2024年第二批市本级公租房开始报名选房了。本次分配房源共涉及25个小区、280套(其中:单间配套224套,一房一厅36套,二房一厅20套)。报名时间2月1日9:00至2月2日24:00。

记者了解到,选房资格名单和选房顺序按照申请家庭保障资格核准通过时间顺序确定,因批量审核在相同时间核准保障资格的,按资格编号顺序确定。根据相关规定,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优先给予实物配租:孤寡老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和个人、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共同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家庭成员中有重大疾病、重度残疾(一或二级残疾)、重点优抚对象、企业内失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曾参加对外作战的军人、民兵或者获得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表彰、特殊贡献奖励、劳动模范称号者;获得本市计划生育特别扶助的。

符合以上条件的轮候家庭,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在网上报名时选择优先保障并上传相关材料。优先配租家庭应按照保障资格核准时间顺序进行排序,逾期不提供或审核不通过的,不予优先配租。

在同年度取得保障资格的家庭中,A类(GZFA)本市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优先于B类(GZF)本市城镇非低收入家庭、本市农村家庭和个人、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和用人单位集中申请家庭(JZ)进行排序。

保障资格核准为同一时间的,B类(GZF)本市城镇非低收入家庭和个人、本市农村家庭和个人、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和外来务工人员优先于用人单位集中申请家庭(JZ)进行排序。

优先配租家庭数占项目可选房源数的比例不超过本次分配房源的50%。当优先配租家庭数小于该公租房项目可选房源数的50%的,优先配租家庭直接获得选房资格,剩余的房源全部作为非优先配租家庭的可选房源。当优先配租家庭数大于该公租房项目可选房源数的50%的,只有排序在可选房源数50%之前的优先配租家庭可直接获得选房资格。超出可选房源数50%以外的优先配租家庭应与报名的其他轮候家庭进行排序,确定剩余可选房源的选房资格。如仍未能入围本批次选房,在参加下一批次的实物配租报名时,仍需重新提交优先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可作为优先配租家庭。

来看看本次可选房分配的房源都有哪些小区?

(一)澳华花园公租房1套,单间配套;

(二)惠民安居·东风南苑公租房7套,其中:单间配套5套,一房一厅2套;

(三)凤岭佳园公租房11套,其中:单间配套10套,二房一厅1套;

(四)惠民安居·凤岭南苑公租房26套,其中:单间配套22套,一房一厅3套,二房一厅1套;

(五)富乐新城公租房26套,其中:单间配套24套,二房一厅2套;

(六)昊壮·上贤湾公租房18套,其中:单间配套16套,一房一厅1套,二房一厅1套;

(七)宏湖·金凯花园公租房1套,二房一厅;

(八)惠民安居·北湖苑公租房17套,其中:单间配套14套,一房一厅2套,二房一厅1套;

(九)惠民安居·凤岭北苑公租房24套,其中:单间配套22套,一房一厅1套,二房一厅1套;

(十)惠民安居·昆仑苑公租房24套,其中:单间配套22套,一房一厅1套,二房一厅1套;

(十一)惠民安居·石菠苑公租房2套,其中:单间配套1套,二房一厅1套;

(十二)惠民安居·仙葫苑公租房69套,其中:单间配套58套,一房一厅11套;

(十三)惠民安居·永和苑公租房1套,单间配套;

(十四)惠民安居·边阳苑公租房2套,其中:单间配套1套,一房一厅1套;

(十五)惠民安居·可利苑公租房5套,其中:单间配套3套,一房一厅2套;

(十六)惠民安居·蒲新苑公租房7套,其中:一房一厅2套,二房一厅5套;

(十七)康岭花城公租房21套,其中:单间配套20套,二房一厅1套;

(十八)林里桥家园公租房7套,一房一厅;

(十九)荣和MOCO公租房1套,单间配套;

(二十)桃花源小区公租房1套,一房一厅;

(二十一)惠民安居·梧桐苑公租房2套,一房一厅;

(二十二)惠民安居·友谊苑公租房1套,二房一厅;

(二十三)古汇公寓公租房2套,单间配套。该项目为社会投资建设的公租房。租金标准按《关于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一层、顶层租金标准为9.9元/平方米·月,其他楼层租金标准为11元/平方米·月。公租房物业服务费按所在小区的标准执行,为1.65元/平方米·月。

(二十四)云星·绿城华府公租房3套,二房一厅。该项目为社会投资建设的公租房。租金标准按《关于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一层、顶层租金标准为9.9元/平方米·月,其他楼层租金标准为11元/平方米·月。公租房物业服务费按所在小区的标准执行,为1.65元/平方米·月。

(二十五)童乐嘉园公租房1套,单间配套。该项目租金标准按《关于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为7.5元平方米·月。公租房物业服务费按所在小区的标准执行,为1.2元/平方米·月。(记者 凌剑伊)

网友评论 [新闻评论服务协议]

网站简介 | About BBRTV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专题回顾 | 中文简体 | English | tiếng Việt Nam | ภาษาไทย

广西广播电视台 版权所有

广西壮族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支持指导

广西广播电视台 主办

本网站由北部湾在线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