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福建省龙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优化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部分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月5日起执行。
《通知》提出,在龙岩市新罗区购房,单职工最高可贷额度由45万元调整为55万元,双职工最高可贷额度由55万元调整为65万元;在其余县(市、区)购房,单职工最高可贷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双职工最高可贷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
同时,上浮绿色建筑和装配式住房的贷款额度。《通知》显示,职工家庭在购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的商品房时,最高可贷额度另增加5万元;在新罗区购房,单职工最高可贷额度60万元,双职工最高可贷额度70万元;在其余县(市、区)购房,单职工最高可贷额度55万元,双职工最高可贷额度65万元。
此外,《通知》指出,优化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自住住房加装电梯时,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配偶及双方父母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加装电梯实际支付金额。(记者 门庭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