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9日,南宁市行政审批局核发广西第一批港澳台居民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成为全国继珠海、深圳、厦门等之后能办理发放港澳台居民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城市。
目前,港澳台同胞申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仅需提交“一表两证”,即申请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内地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就可以参加从业考试。
3名港澳台居民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考试。记者 张文卉 摄
当天上午10时许,在邕台湾同胞陈宥泽与另外两名港澳同胞一起走进龙港驾校考场。他已在南宁生活将近8年,面对电脑上的全国公共科目和区域科目的考试内容得心应手。不到半个小时,他就走出考场自信地说:“通过了!”
一个小时后,南宁市首批港澳台居民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在系统内生成,这意味着他们将可以在南宁从事网约车驾驶员工作。陈宥泽说,从报名到考试通过拿证,用时不到一周,让他很惊喜。
广西首批获得港澳台居民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港澳台居民。记者 张文卉 摄
南宁市行政审批局交通运输科科长庞蔚玲介绍,此前港澳台居民申领出租车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条件之一,是需要核查驾驶员无相关犯罪记录和交通违法记录,但由于内地和港澳台在这方面的信息未实现完全互通,导致未能及时获取相关证明。近年来,南宁市主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打通公安、交通等部门数据,实现港澳台同胞仅核查内地(大陆)期间相关记录,即可在南宁市申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根据相关规定,港澳台居民申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须取得内地(大陆)核发的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自核发之日起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提交的身份证件为港澳台居民证、其他材料及办理流程与内地(大陆)居民一致。
南宁市龙港驾校总经理秦露娜表示,该驾校首批申请考试报名的港澳台居民有7人。(记者 张文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