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北海市以创建更多造福人民的美丽幸福河湖为目标,在河湖管护与治理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在广西区内率先推出“河长+”河湖治理模式,河湖治理成效不断显现。
北海市以总河长令的形式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工作机制 提升河湖管护水平的决定》,由北海市河长制办公室先后与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出台一系列协作机制文件,在区内率先建立并推行“河长+检察长”“河长+警长”“河长+审判长”协作机制,推动行业监管、行政执法、刑事司法、检察监督、裁判执行的有机衔接。
通过实施“河长+检察长+警长+审判长”共同参与、互促共进的协作模式,为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美丽幸福河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洪潮江、白沙河、南康江等重点流域水质由不能稳定达标转为稳定达标,北海市河湖面貌和水环境、水生态持续改善,为推动北海高质量发展,创建“品质北海、魅力北海”提供了良好水资源和安全保障。(刘明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