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车人买到“查封车”该如何维权?

广西新闻|来源:南宁晚报2024-03-07 11:04:27|网络编辑:刘婷

  购车人买到“查封车”该如何维权?

  车管部门:可上路但无法过户;律师:可解除合同索要购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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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先生购买到的二手车。记者 黎兆齐 摄

  近日,南宁市民卢先生拨打南宁晚报热线反映了自己购买二手车遇到的烦心事。他在网络平台购买了一辆二手车,办理过户时,才发现那是一辆被法院查封的车。由于和卖家商谈购车事宜、付款均是通过微信进行,没有联系电话,以致他找不到卖家讨说法。

  被查封车是否可以正常上路行驶?能否过户?如不能过户该如何维权?为解开卢先生的疑惑,记者走访了车管部门和律师事务所找答案。

  市民反映:购买二手车竟是法院查封车

  2月27日,记者在南宁市江南区五一西路某机械市场见到了卢先生刚购买回来不久的二手车。由于该车过户手续还未得办理,卢先生一直不敢开车上路行驶。该车车牌为渝AEK***,车况性能良好,唯独在办理车辆过户时遇到了麻烦。

  “出于工作需要,我急需购买一辆二手车。”卢先生称,今年春节期间,他在闲鱼平台看到有人发布二手车出让信息,并看中了一辆哈弗H5的二手车,为重庆籍车牌,于是通过微信与发布者私聊。2月13日,经过沟通,双方达成该二手车以9700元出让,卢先生通过微信向卖家个人账户先支付2000元定金,待车托运到南宁后再另支付尾款。

  2月21日,卢先生购买的该辆二手车经物流托运送到南宁市指定地方。卢先生查验了车况良好,于是支付了尾款7700元。随后,卖家将该二手车的相关证件材料邮寄给卢先生。

  卢先生说:“我查看该车材料时发现,卖方寄来的证件少了原车主身份证复印件,本想通过微信向卖方要求补寄来,可卖方总是不配合,打微信电话也不接听,总是不予理睬。”卢先生感觉事情有蹊跷,通过相关渠道查询得知该二手车已被法院查封。

  车管部门:需待法院解封后方可办理过户

  “买车原本是为了方便,现在却带来一连串麻烦。”卢先生查证件资料发现,该车之前曾办理过多次转移抵押变更登记业务,年检有效期至2024年10月。由于和卖家商谈购车事宜和付款均是通过微信进行,没有联系电话,致卢先生找不到卖家讨说法。

  “法院查封车是否可以正常上路行驶?能否办理过户?”卢先生很疑惑。对此,南宁市车管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有行驶证是可以上路正常行驶的,但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如要办理过户,需待查封的法院对该车辆解封后,再拿相关资料到车管部门方可办理过户。

  对于卢先生购买到的二手车是查封车,南宁市二手车商家蒋先生认为,卢先生购车前没有查验车辆及相关证件是一大失误。建议消费者在购买二手车时选择正规的交易平台或者经销商,同时,一定要核查车辆手续是否齐全,包括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行驶证、车辆保险等,注意避免购买到非法车辆,比如盗抢车、套牌车等,以确保车辆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另外,在进行跨省二手车交易时,还需了解相关交易手续,以避免后期出现问题。

  律师说法:可要求卖家解除合同返还购车款

  广西半宙律师事务所廖莉律师表示,卢先生向卖家购买车辆,支付了价款,且卖家已将车辆交付,双方已形成买卖合同关系。卢先生可以向查封的法院查询是什么原因导致车辆被查封,要求卖家协助办理解封手续。由于无法解除车辆查封,车辆无法完成过户手续,导致购买车辆的目的不能实现,属于欺诈行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另外,卢先生可以要求卖家解除合同、返还购车款。合同解除后,卢先生应将车辆返还卖家。

  律师提醒,在二手车交易过程中,交付了车辆并不意味着完全取得了车辆的所有权,要及时办理过户登记。买方要对转让人身份进行核实,也要对车辆的登记权利外观予以核实。确认转让车主身份与登记的车主身份一致,机动车相关信息与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及车管部门的登记信息相统一,且登记信息不存在权利负担与瑕疵,以确保车辆可及时交付并办理过户登记。

  同时,在二手车交易中,作为卖方应该向买方真实全面地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等信息,如交易车辆是否曾发生过交通事故及维修情况等属于足以影响消费者是否作出购买意思表示的重要信息,应作为重大事项向购买者告知。(记者 黎兆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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