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广西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介绍2023年全区接收处理的投诉、举报和咨询等情况,回应消费者关注的食品安全、售后服务、合同、质量、价格等问题。
2023年以来,全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以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为抓手,推动商场、市场、景区、街道、电商等经营者主动履行商品质量、公平交易、消费维权等主体责任,线下购物七天无理由退货承诺企业增长73%,累计退货金额达5664万元,全区放心消费创建单位超3.2万个。同时,对消费者关注的产品加强质量管控,工业品质量监督抽检总体不合格率连续三年下降。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一级巡视员李昌华:“共抽检食品21.02万批次,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99.25%,处于历史较高水平。开展野餐垫、家用摄像头、足浴按摩器、电动自行车充电器4类商品比较试验项目,与住建、商务、文化和旅游、金融监管等9部门联动开展十项行动,在房地产、汽车、家电等领域开展促消费活动。”
网络购物是老百姓日常所需。市场监管部门先后在“6·18”“双十一”等重要节点,开展4次网络交易综合监测和9次专项监测,覆盖经营主体231.4万家次。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巡视员、网监消费处处长陆丽洁:“组织开展了网络市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互联网销售危化品治理等系列专项行动,查处涉网违法违规案件389件,同比增长25%。开展‘你点我检’网络销售(含直播带货)食品安全专项抽检,抽检食品1013批次,合格率为95.66%。”
据统计,2023年,全区12315机构共接收处理投诉、举报和咨询30.5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1.4亿元。广告违法行为、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价格违法行为、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排名前五位。
广西12315投诉举报中心主任曾勇:“我们将持续加强投诉举报信息的统计、分析、应用,定期公布统计分析报告;同时,加强投诉信息依法公示,减轻消费者与商家间信息不对等情况,便于消费者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记者 刘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