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用学员信息作宣传,现制现售饮用水存在隐患……昨日,广西市场监管局、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2023年度广西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记者了解到,案例涉及教培、交通、旅游、食品等领域。
部分典型案例
1 教培机构使用学员信息进行宣传
2023年4月27日,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称南宁市全毅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毅文化公司)的招生简章中使用了参加培训学员的成绩及照片,并在该校的官网、抖音、微博、微信公众号上发布附有相关内容的招生广告,请求核实处理。
经调查,全毅文化公司是一家美术教育培训机构,所发布内容由该公司提供、审核并监督发布,广告制作及运营业务委托其他公司进行,费用为1500元/年。全毅文化公司于2023年2月26日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表的文章里,发布了该公司参加美术课程集训,及参加2022届广西艺术(美术)统考的吴某某等18名学生的名字、头像、籍贯、考试成绩、录取学校、学习心得分享等信息。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广告法相关规定,责令全毅文化公司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处以制作广告运营费三倍罚款4500元的行政处罚。
2 公交公司未经批准擅自调整票价
柳州市鹿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柳州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转办工单,反映从2022年11月20日起,鹿寨至雒容的公交车票价突然提高到4元/人,但未看到任何提高价格的公示,请求核实处理。
经调查发现,鹿寨至雒容公交线路由鹿寨县泰禾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禾公交公司)营运。根据相关规定,鹿寨至雒容公交线路票价“起步价2元/人·次,以大牙屯路口为节点,全程票价3元/人·次”。泰禾公交公司从2022年11月20日起,未经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提高了鹿寨至雒容公交线路票价,调整为“起步价2元/人·次(城区或10公里范围内),超出10公里范围的每增加5公里增收1元/人·次,全程票价4元/人·次”。泰禾公交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在该线路运营的公交车上张贴了调价公示。
泰禾公交公司这一行为属于“擅自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范围内的商品或者服务价格”的违法行为。鹿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公司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
3 导游中途跑路致游客滞留
2023年3月8日,防城港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收到上级部门移交的游客投诉,称其在防城港市报名参加了2023年3月6日至9日“德天+巴马+鹅泉+靖西小城故事+锦绣古镇精品纯玩四日游”旅游团,旅行社工作人员承诺除团费外不收取其他费用。3月6日,旅游团导游谢某尼因要求游客补交景点费用,与游客发生争执。3月7日,谢某尼将该旅游团留在酒店后自行离开,导致游客无法继续行程。游客报警寻求帮助。3月8日,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执法人员将游客安全送返防城港市。
经查,该旅游团为王某园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所组织,通过微信好友招徕旅游者并收取团费共计12028元(参团费用388元/人,共31人),包含交通、住宿、用餐、门票、导游等费用。王某园安排导游谢某尼为该旅游团提供导游服务,并约定谢某尼从自费景点的旅游费用中提取30%利润作为导游服务费。在巴马县,谢某尼与游客因自费景点的旅游费用发生争执,导致游客滞留,给游客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同时,也在网络上引发舆情,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王某园上述行为属于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导游谢某尼的行为属于私自承揽导游业务。2023年3月8日,防城港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分别对王某园、谢某尼下达处罚决定书,对王某园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2028元,用于依法退赔游客,并处罚款6.9万元的行政处罚;对导游谢某尼处罚款1万元,并吊销导游证(自处罚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重新申请导游证或者从事旅行社业务)的行政处罚。
4 现制现售饮用水存在多种隐患
2022年12月,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西乡塘区检察院)接到辖区某小区业主关于现制现售饮用水口感不佳的投诉,经了解发现,多个住宅小区也存在同类问题,涉及广西净邦净水设备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初步判定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西乡塘区检察院遂开展公益诉讼立案工作。
2022年12月底至2023年1月8日,西乡塘区检察院派员先后到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西乡塘区37个住宅小区实地勘验。发现上述企业存在广告夸大宣传,宣称饮用水具有美容、保健功能,部分水质检测报告过期,水质检测标准不一致,管水人员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过期或者缺失等情形。
西乡塘区检察院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涉及小区的37台设备饮用水质进行检测,发现其中2台设备饮用水的细菌总数超出规定限值。因该类饮用水产业属于新兴业态,围绕现制现售饮用水产业监管及其水质检测依据标准等问题,西乡塘区检察院于2023年1月10日组织公开听证,听证员一致认为相关职能部门应加以监管并形成合力。尽管现行法律未明确现制现售饮用水的水质检测标准,经综合考量,该类水的水质检测应当统一适用要求更高的《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94-2005)。
2023年2月至3月,西乡塘区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检察建议,联动协同整治水质不达标等隐患,集中培训现制现售饮用水企业45家,开展法治宣讲,增强经营者法律意识。通过整治,规范了企业经营行为,纠正虚假宣传问题4处,完善管水人员证件和滤芯清洗更换记录台账,促进企业诚信经营。西乡塘区检察院经跟进调查,发现上述公益受损情形已得到有效整改。(记者苏昭宇 通讯员李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