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涉及五个方面。
一是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与首套房一致。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统一最高贷款限额为: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两人及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80万元。
二是二孩及以上家庭(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在济南市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按家庭当期最高贷款限额上浮25%。
三是购买高品质住宅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按家庭当期最高贷款限额上浮20%。高品质住宅以住建部门认定为准。
四是生育支持政策、“青春聚济,筑梦泉城”政策和高品质住宅政策等按贷款额度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
五是以上政策的实施以房屋网签时间为准,2024年3月23日(含)之后网签的按新政策执行。本次调整未涉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按原规定执行。(记者门庭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