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谢若琳
见习记者 毛艺融
4月17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老旧小区改造后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核定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市民购买改造后的老旧小区,房屋可贷年限将从“低于房屋剩余使用年限减三年”优化为“低于剩余土地使用年限减三年”。这也意味着,部分房屋可为借款人增加20年贷款时间。
诸葛数据研究中心高级分析师关荣雪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通知》实施后,部分群体能从“贷不了”进入到“贷得了”阶段,也有部分群体的贷款期限有所延长或可贷额度增加,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购房门槛,进一步减轻借款人购房及还款压力,有利于刺激购房需求释放,提振老旧小区交易活跃度。政策出台也将推动老旧小区的改造节奏,优化市场供应结构,助力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在老旧小区住房支持范围上,对借款人购买改造后的老旧小区住房在公积金贷款期限上予以政策支持,老旧小区住房改造项目具体包括“节能综合改造”“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单项改造和环境整治”“危旧楼改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名单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提供为准。
据初步统计,上述四类改造项目的小区有800余个,涉及住房套数40余万套。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政策优化后,将有效解决老旧小区住房买卖中因房屋使用年限较长导致贷款期限较短的问题,进一步减轻借款人购房及还款压力。
以单身人士王先生为例,作为借款人,个人月缴存额1250元、缴存比例12%,购买一套完成老旧小区改造的1987年砖混住房。按原政策,在符合其他贷款条件的情况下,王先生作为借款人最长可申请的贷款期限为10年,首套住房的贷款金额最多为53万元。此次政策优化后,在贷款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借款人的贷款期限可延长至30年,贷款金额放大为120万元。
“本次政策优化后,公积金贷款期限将增加10年至20年;随着贷款期限的延长,贷款额度也将增加,帮助购房者更好地享受公积金低利率带来的优惠,更好地满足购房者合理的住房贷款需求。”中指研究院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事实上,优化公积金政策已成为各地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促进需求释放的主要手段之一。据中指研究院不完全统计,截至4月17日,今年以来,各地已出台公积金相关政策约80条,占各地政策总频次的比例超40%。仅4月份,已有14个城市出台16条公积金政策。
陈文静表示,短期来看,优化公积金相关政策的城市或继续扩围,针对特定人群、绿色建筑或老旧小区等的配套政策有望持续优化调整,更大力度发挥公积金政策在保障住房需求上的积极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