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家里都会备着一个小药箱
里面放有一些常用药
以备不时之需
但药品和食品一样都有保质期限
过期后大多数情况下就只能扔掉
5月15日到5月18日
南宁市民可以携带过期药品
前往这些药店兑换新药品了!
从2016年起,我国就已将家庭过期药品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过期药品属于有害垃圾。
据了解,药品过期后容易分解、蒸发、散发有毒气体,过期药品中含有的化学元素溶解后还会产生各种毒性物质,对空气、土壤和水源环境造成直接污染。有关科学研究表明:1颗过期药品污染=3节废旧电池污染,约污染一个人5年的用水量。
5月15日上午,由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的“数智化赋能保用药安全,过期药置换助生态建设”活动举行。鼓励大家积极地参与过期药品回收和处理的活动,引导广大群众树立垃圾分类的处理意识,避免将过期药品随意乱扔,造成生态环境的污染。
目前,全国共有200多个城市的6000多家药店参与了过期药品“以旧换新”的服务,南宁市有5个回收点:老百姓广西公司南宁津头店、纬武市场店、桂春店、锦春路店、金洲路店。
从5月15日到5月18日,市民可以携带过期药品前往兑换,药品经营企业会根据市价,按照一定比例为居民兑换所需的药品。活动期间回收的过期药品将按要求登记,在活动结束后统一组织销毁。
如果您手中有过期的药品
请务必不要随意地丢弃
将其送到指定的回收点
进行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