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自治区禁毒条例将于8月1日起施行
应对新形势 全面构筑禁毒安全防线
5月30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禁毒条例》经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修订通过,将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受国际、国内大环境影响,我区毒品违法犯罪问题依然突出,禁毒斗争形势和任务仍然严峻。条例的修订是积极应对当前禁毒工作形势、遏制毒情形势反弹的现实需要,是主动应对新时代禁毒斗争形势发展的需要,以有效解决当前我区禁毒工作堵点、难点问题,全面依法禁毒,综合治理毒品问题。
条例适应了禁毒形势发展变化。加强毒品、新精神活性物质以及其他具有成瘾性有害物质的识别与防范知识普及,提高公民的禁毒意识和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加强家庭宣传教育、网络涉毒管理和未列管成瘾性物质管理等;完善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病残吸毒人员收治和特殊人员安置措施;加强吸毒筛查;对吸毒人员制播演出规定等。
条例还突出广西特色,强化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边境地区、沿海地区开展具有地方民族特色、地域特点的禁毒宣传;加强边境沿海地区禁毒管理及禁毒工作国际交流与合作,与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健全禁毒情报信息互通、数据资源共享和应对处置联动等。(记者/佘鸿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