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毒品犯罪案件数量总体呈下降态势
2023年较2018年下降了63%
6月24日,在“6.26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自治区高院举行禁毒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2023年以来全区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和参与禁毒工作情况。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23年全区法院一审新收毒品犯罪案件较2018年下降了63%,今年1-5月较2018年同比下降了47.7%,毒品犯罪案件占全部刑事案件的比例从2018年的18.25%降至2023年的5.91%,今年1-5月该类犯罪占比为8.47%。自治区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敏:“随着广西打击毒品犯罪的力度不断加大,毒品犯罪得到明显遏制,禁毒工作成效明显。但毒品犯罪在刑事犯罪总量中仍占有较高比例,我区面临的毒情形势依然严峻。”
2023年至今年5月,全区法院受理的毒品犯罪案件中,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件占毒品犯罪案件总数90%。大多数属于从境外走私输入、贩卖、运输毒品以及制造毒品、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等源头性毒品犯罪。涉案毒品呈现传统、合成、新型毒品“三代并存”格局,且新的替代滥用物质不断出现。陈敏:“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氯胺酮仍占据涉案毒品前三位。医疗用麻精药品和依托咪酯、‘笑气’等非列管物质流入涉毒渠道问题不容忽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的毒品犯罪还出现了用虚拟货币进行交易的新现象,犯罪手段更加智能化、隐秘化。”
此外,2023年,全区法院共审结毒品案件2900多件4500多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629人。今年1-5月,全区法院共审结毒品案件1200多件1800多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158人。陈敏:“2023年,广西对罪行极其严重的覃培春、陈贵虎等毒品犯罪分子依法判处死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执行命令,对黄海甜、李神、韦白等毒品犯罪分子依法执行死刑。”
(记者 黄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