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防城港市人大常委会对外发布,该市决定于今年7月8日起正式实施《防城港市优化营商环境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进一步优化提升了该市的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国际化营商环境,在组织保障、产业发展、要素供给、企业服务等方面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供高效有力的指引和法治保障。
据介绍,该《规定》立足于解决营商环境中的实际问题,聚焦地方特色和发展优势,切实增强制度措施的可操作性,确保务实、管用。主要内容明确了立法目的和政府职责,优化政务服务,支持产业发展,完善要素供给,强化项目落地保障和履约率、公共服务和法治保障,维护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秩序,聚焦沿边沿海区位优势,推动边境贸易发展。
《规定》要求简化企业开办流程,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公布惠企政策,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同时要求加强产业引导和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产业延链、补链、强链,推动传统优势产业和进出口贸易服务数字化转型升级。
此外,《规定》明确了发改部门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主管部门,并将每年的3月22日确定为“优化营商环境日”,倡导组织开展各类活动,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社会氛围。(记者 周隆富 通讯员 庞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