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提出八项任务促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到2025年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96.0%
为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自治区人民政府近日印发《广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区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96.0%,细颗粒物(PM2.5)浓度不高于26.5微克/立方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0.0%以内,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累计减排量分别不少于1.44万吨、0.87万吨。
《实施方案》提出深入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大力推进能源结构优化调整、持续推进交通结构优化调整、全面强化面源污染治理等八项工作任务。总体要求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以降低PM2.5浓度为主线,协同控制臭氧(O3)污染,大力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减排,统筹推动产业、能源、交通绿色低碳转型,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深入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广西将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加快淘汰重点行业落后工艺和装备,推动绿色环保产业健康发展。到2025年,短流程炼钢产量占比达到15%,淘汰6300千伏安及以下铁合金矿热电炉,逐步淘汰2000吨/日(不含)以下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特种水泥生产线除外)、60万吨/年(不含)以下水泥粉磨站。
大力推进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实施方案》要求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有效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积极开展燃煤锅炉关停整合,实施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为30%以上。
持续推进交通结构优化调整。广西将持续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加快提升机动车清洁化水平,强化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全面加强成品油质量监管。到2025年,全区铁路、水路货运量比2020年分别增长18%和30%左右;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覆盖率不低于60%;基本消除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冒黑烟”现象;基本淘汰第一阶段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同时,《实施方案》提出深化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加快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等举措。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各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为80%左右,县城为70%左右。到2025年,全区80%以上的钢铁产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
针对居民投诉较多的餐饮油烟、恶臭异味污染等问题,《实施方案》提出,要严格居民楼附近餐饮服务单位布局管理。拟开设餐饮服务单位的建筑应设计建设专用烟道。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恶臭异味扰民问题加强排查整治,投诉集中的工业园区、重点企业要安装运行在线监测系统。各市要明确餐饮油烟监督管理部门职责,因地制宜解决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油烟及恶臭异味扰民问题。(记者韩沛)